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率逐年上升 如何拉住悬崖边的孩子?(2)
2021-01-29 14:28检察日报浏览:次
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办理过一起强迫卖淫案。年仅17岁的女孩张某不但自己多次卖淫,还强迫10岁的张某某卖淫。张某等人为控制张某某,采取打耳光、脚踢、揪头发等手段威胁,还押送张某某到卖淫的房间,事后在房间门口收到钱后再把张某某押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5件63人,从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段来看,未成年人在涉黑涉恶斗殴过程中往往持杀伤力较大的工具,互殴过程中下手较重且不自知,造成严重后果。
经办案部门大量调研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主要特征是“五多一集中”——共同犯罪多、从犯多、男性多、无业人员多、学生多;犯罪类型比较集中(主要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这些犯罪)。
调研还显示,未成年人涉黑犯罪中,单独的个人犯罪基本上没有,绝大多数都是参与到某个涉黑组织中,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在这些涉黑犯罪中,未成年人不是某起案件的组织者或领导者,他们均为从犯,在犯罪过程中,主要听命于他人指挥,个人不参与策划、组织,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主动参与者,实施部分犯罪的作用多体现为次要作用。且这些未成年人的年龄一般以16岁至18岁之间的居多,少数的也有十二三岁的孩子,文化水平一般以初中居多,普遍存在辍学的情况。
有向校园渗透的趋势
从专家和办案机关的调研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涉黑犯罪中,因教育欠缺导致或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占60%以上。
重庆市南岸区和巴南区法院曾对1700多名未成年犯作过调查,发现大部分未成年犯缺乏家庭和学校的关心,尤其是一些学习成绩差而又敏感的未成年人,他们容易产生自暴自弃和逆反心理,在学校和家庭这两个重要的沟通渠道被堵住后,他们只有向社会、向同龄人倾诉心声。一些犯罪组织就是利用了这一心理,诱使他们加入小团体甚至黑社会性质组织,让他们从学校中的“边缘化群体”蜕变为社会上的“边缘化少年”,最后成为“问题少年”和黑恶组织的成员。
四川省泸县警方曾破获一起由近百名在校学生参加的“新龙会”涉黑案件。“新龙会”主要以学生为主力,普通成员最大的16岁,最小的仅14岁,该组织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拦路抢劫、盗窃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的学校和民众中引起了强烈的不安和恐慌。
2017年10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20岁的高思国刑满释放后,通过殷某(17岁)结识了邱某(16岁)和郭某(17岁),为坐大势力,高思国又先后拉拢、吸收了多名未成年人入伙,逐步形成以他为首的15人违法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有11人是未成年人,其中4人为在校学生。办案检察官邹月圆说,高思国等人拉拢、吸收成员的目的性很强,他们专门寻找因学习成绩差、单亲等原因在学校和家庭中不被老师、家长关注的未成年人进行拉拢,再利用这些孩子对其身边同龄群体产生影响力和渗透力,通过暴力、威胁、强拿硬要等手段,参与实施了多起针对学生或者其他弱势群体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9年8月,高思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其他1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
极易被黑恶势力利用
未成年人涉黑原因较多,有家庭管教失当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欠缺的原因,还有其他社会原因等。总体上,很难说哪一种具体的原因促使未成年人涉黑犯罪,一些专业研究人员及社区工作者通过众多案例分析后普遍认为,除了上述原因外,大多数未成年人涉黑问题背后,都能看到网络不良信息及黑社会亚文化对未成年人的深层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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