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十七万余封涉黑恶线索举报信摞满三面墙(3)

2021-01-28 13:49法治日报浏览:

  1月21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这个隐于首都闹市、汇集海量信息的“幕后阵地”,感受扫黑除恶隐形战场上的“硝烟”弥漫。
  蓄力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心里最清楚。
  2018年年初,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吹响号角。公安部迅速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同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基层走访、警情分析、部门通报等多个渠道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为了确保群众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公安部扫黑办从全国公安机关遴选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熟悉扫黑除恶工作、具有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组建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中心,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分办处理。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也都建立了省、市两级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中心,对公安部扫黑办批转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核查。
  公安部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一封举报信件我们都会认真阅研,并扫描登记录入系统。根据举报信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分办处理,对涉嫌黑恶犯罪的,及时转有关省市公安机关核查处置,要求他们定期反馈核查进展,我们对核查过程全程跟踪,对核查结论严格审核,每一个办理环节都在系统中有据可查。”
  为确保线索核查的质效,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实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由核查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刑侦工作负责人以及刑侦部门负责人承担核查责任,对每一条群众举报线索都要作出“涉黑”“涉恶”“涉嫌其他犯罪”或“无犯罪嫌疑”的结论。对经核查认为具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线索,由核查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对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线索,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组织核查或异地用警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要求核查责任单位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
  “线索核查这个岗位是具体的、实在的,人民群众愿意将线索向我们反映,说明他们对公安机关信任。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位提供线索的群众,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封来信、每一个来电,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
  真正将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铲除干净,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这是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该负责人介绍。
  碰硬
  2019年1月上旬,一则重磅消息震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黄鸿发等100多名涉黑违法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这是真的吗?”消息发布后,昌江当地干部群众奔走相告,甚至燃放鞭炮庆贺。
  昌江县位于海南省西部,黄鸿发涉黑组织于此恶名远扬,不少群众闻“黄”色变。这些现象背后,是黄鸿发家族涉黑组织长期以黑养商、以商培权、以权护黑,对当地政治生态的渗透和破坏触目惊心。
  该涉黑组织不少成员违法犯罪后在保护伞庇护下逍遥法外,有的案件明显属于刑事案件,却被当时的办案人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案件甚至不做笔录,有的故意从轻处理,一些案件卷宗都找不到,取证困难。
  专项斗争开始后,公安部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中心先后收到多条关于黄鸿发涉黑团伙的线索举报。经过会商研判,公安部扫黑办认为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线索涉嫌严重黑恶犯罪。针对此前该线索曾被当地公安机关多次查否的情况,公安部扫黑办将其列为重点督办线索,要求海南省公安厅提级核查,并多次派工作组实地督导。
  一查到底!公安部扫黑办亮出明确态度。
  “在黑恶势力侵蚀之下,一些党政干部失职失守,充当保护伞,损害了群众对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信心,必须对涉案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彰显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度。”该负责人说。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