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起底电信诈骗:“零门槛”入行 “傻瓜式”作案(2)

2020-11-24 12:08 经济参考报浏览:
成熟市场
  文某强组建团伙后,从其他团伙购买了数十部安装有微信、流量卡的手机。民警介绍,微信对新开账户的管控力度逐渐加大,新注册的微信号发布敏感信息等容易被封号,于是专门的“养号”团伙就针对性地出现了,即提供活跃了一段时间的老微信号供诈骗团伙使用。
  “时间特别短,直接拿来就用,手机里面有数据流量卡,有登录好的、已经设置好的微信号,傻瓜式操作。手机一般都是智能手机,一般都是国产品牌,五六百块钱一个。”马天伟说。
  警方介绍,在一些地方,已经有了专门的成熟“手机市场”,专卖这种手机,以及电话卡、流量卡等。
  手法三:甚至有专门培育诈骗对象菜商
  准备工作完成后,文某强团伙开始蓄谋作案。警方介绍,诈骗团伙作案时间很短,如文某强团伙的许多人都是“老手”,并不需要长时间培训。少数人简单培训一下就可以“上岗”。
  “刚开始文某强团伙会在QQ贴吧、股票投资群物色想要投资的人,单对单跟他们进行沟通,说掌握一个平台,收益率好,然后把他拉进预先设置好的微信群里,逐步开始‘养’。”专案民警说。
  将前期寻找到的“潜在”受害者拉入微信群之后,2020年5月底至7月间,文某强团伙开始在湖南株洲、江西等异地,短期租赁房屋,准备“杀盘”。这期间,犯罪分子聚集在一起,集中生活,不准使用生活手机,每人操纵一些“诈骗手机”,分工作案。
  在微信群里,犯罪分子扮演不同的“角色”,甚至一人分饰多个“角色”。除了客服外,还有公务员、教师等不同的投资者,他们还会塑造很懂股票投资的专业人士,称之为“老师”。老师定期在群里讲课,发布一些高回报高收益的股票种类,让人感觉到他很厉害。
  民警介绍,这个微信群中一般会有四五十人,多的时候高达八九十人,但是基本上受害者只有十多人,其他都是犯罪分子冒充。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去年破获的一起类似案件中,一个微信群里有40人,只有1人是受害人,其他39人都是由六七名犯罪分子操作不同的微信号冒充。这39个人中,有冒充的教师、公务员等角色,每天他们会发符合相应身份的朋友圈,骗取受害人信任。
  在“养”的过程中,犯罪分子通过冒充的身份开始诱导受害者进行小额投资,起初他们会按照一定比例,5%到10%不等,如文某强团伙按照投资5%的比例进行回报,即投入100元,给受害人返回105元。慢慢地,受害人越来越多,投资的数额也越来越大。
  总投资额到了四五十万或者八九十万的时候,数额大概到了或者时间大概到了,他们就会把软件关掉,迅速“封盘”,当天把作案手机直接扔到河里或者其他地方,马上离开当地。这便完成了“杀一个盘”。随后换地方,换APP“马甲”重新“开盘”。就这样,文某强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连开三盘,获利200多万元。
  民警介绍,“培养”诈骗对象的犯罪过程,也在逐步精细化,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将一个阶段分成了“吸”“养”“骗”等不同阶段。不同于文某强团伙自己“养”诈骗对象,有的诈骗团伙可直接获得“半成品”诈骗对象,“封盘”诈骗收割即可。
  太原警方近期从东北抓获一个“吸粉”团伙,该团伙即是专门为下游环节进行“吸粉”,他们接收到“养号”团伙发来指定的群二维码之后,团伙成员冒充证券公司利用购买来的股民信息,单对单联系,将一个股民拉入指定聊天群24或48小时后,这名成员获得佣金13元,超过10个人头后每拉一个人获得佣金25元,成员每拉一人入群,该团伙老板获佣金七八十元。拉入群之后,“吸粉”团伙就不管了,由下游团伙对这些“准诈骗对象”进行下一步“套路”。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