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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表彰奖励向基层倾斜

2013-12-31 12:29人民公安报浏览:272次

本网讯  记者冯锐报道: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公安厅全面改革表彰奖励工作,确定了为基层民警优先施奖,向信息化标兵、爱民模范、流血牺牲者倾斜施奖的表彰奖励工作重点,一等功、二等功荣立者当中科级以下民警占立功人数的78%。

今年年初,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在决策全省公安表彰奖励工作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时明确规定,向信息化标兵、爱民模范、流血牺牲者倾斜施奖,向不带任何“长”的科级以下民警倾斜,进而实现全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倾斜。今年以来,省厅党委共审批个人一、二等功236人,185人属于不带任何“长”的科级以下民警,占立功人数的78%,其中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警占一等功人数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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