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强化一体化工作机制确保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人民网在访谈中提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作为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如何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徐安回答说,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很重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这是我国的宪法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他认为公正是行使司法权最终目标和最高价值追求,依法是前提、独立是途径,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也包括检察权在内,就是为了实现公正这一目标。如果没有实现公正,依法独立也就没有意义。要确保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紧紧抓住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一核心问题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举措。徐安相信,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实施,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体制性、保障性的问题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徐安说,省一级检察院必须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来组织实施,而不能自行其是。现阶段江苏省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一些调查、研究、摸底、测算工作,为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做准备。改革当中江苏检察机关担负着进一步完善现行检察权的运行机制的重要责任,江苏检察机关应该积极有为。通过强化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来确保检察权能够依法公正的行使。要进一步加大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理重大案件的指导协调监督力度,特别是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要建立起职务犯罪要案线索的统一管理机制,向上级院报告备案的机制,指定异地侦查办理的机制。
徐安强调,在诉讼监督中,要切实加强对下级院办理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检查,特别是在是不是批捕、是不是起诉、是不是抗诉、是不是能够变更强制措施这些重点环节上,要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制约,保证严格公正执法。
同时,徐安还介绍说,最近江苏省检察院就组织人员,到近年来没有产生过抗诉案件的10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专项检查,对2010年以来的3600多件案件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促使下级检察院更加严格公正的执法办案。(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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