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发布保持清正廉洁四条禁令
2013-12-14 12:29检察日报浏览:296次
本网讯 正义网西安12月11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张宇鹏)陕西省检察院今天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布保持清正廉洁四条禁令:一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送礼金等拜年活动;三是严禁突击花钱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活动;四是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年货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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