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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次挪用资金800多万去投资

2021-05-18 17:31正义网浏览:2448次
  为了偿还网络贷款和购买虚拟货币,他利用财务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77次挪用公司资金,总额高达800多万元。3月11日,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敏山有期徒刑四年。 
  33岁的王敏山是黄岛区某服务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2017年初春,他开始在网络平台上购买虚拟货币,最初赚到了一部分钱,尝到甜头的王敏山便加大了购买力度。 
  可是好景不长,到了2018年10月,王敏山开始赔钱了。起初,他赔了五六万元,到后来,连手里的积蓄渐渐也全都赔了进去。王敏山懊悔不已,却没有及时收手。他心有不甘,一心想着怎样才能“东山再起”,想到的办法竟是借钱接着买。于是,他从网上各种贷款平台借贷,将借贷的钱又全部买了虚拟货币。 
  然而,天不遂人愿。原本想通过购买虚拟货币赚钱挽回损失,但令王敏山没有想到的是,网络贷款的钱又都赔了进去,血本无归。 
  眼看还款期限已到,各种平台相继催债,可王敏山已无力偿还。重压之下,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现:“我先挪用公司的钱,等赚到钱后再还上,这样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网银有两个U盾,分别归不同人员管理,一个负责资金提交,另一个负责审核,但是王敏山所在的某服务有限公司的两个U盾均在他手中,他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独立完成资金的提交和审核。 
  于是,王敏山在忐忑不安中挪用了第一笔资金9万元,见没人发现,第二天又挪用了7万元,仍然没人发现,可这两笔钱在购买虚拟货币后很快又赔了进去。 
  之后,他又抱着侥幸心理多次挪用公司资金,想着赚了钱再还给公司。为了尽快将钱赚回来,王敏山通常都选择加50倍或者100倍的杠杆,50倍的杠杆意味着如果虚拟货币向下浮动2个点,所投入的本金就会被强行平仓,也就意味着投入的本金全部赔了进去。 
  就这样,王敏山越陷越深。他挪用越来越多的资金购买虚拟货币,直至总公司发现资金不对进行审计时,王敏山承认了自己挪用公司资金的事实。 
  此时的王敏山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经过公司审计,截至案发,王敏山共挪用公司资金800多万元,尚有500多万元未归还公司。 
  心存侥幸的王敏山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黄岛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就公司存在的财务管理漏洞等问题,向该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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