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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对涉毒艺人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2021-04-16 14:05新京报浏览:1236次
  北京拟制定禁毒条例,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等含有毒品成分的物质
  北京拟对涉毒艺人实施自律惩戒措施
  昨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北京市禁毒条例(草案)》;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北京市禁毒条例(草案)
  “演艺人员应当自觉抵制毒品,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形象,积极传播正能量。”昨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北京市禁毒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条例草案对艺人提出了要求。
  1 涉毒艺人
  建议对演艺人员涉毒问题从严管理规范
  条例草案要求,演艺人员应当自觉抵制毒品,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形象,积极传播正能量。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对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明确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实施自律惩戒措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等部门应当加强行业监管,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针对这一点,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审议报告中建议条例草案中增加相应条款,明确广播影视部门、演艺团体及相关单位应当对此类涉毒人员特别是知名演艺人员,采取如“不邀请、相关节目或商业广告不予播出”等限制性措施,并明确具体法律责任。
  “坚持对社会公众人物、演艺人员涉毒问题从严管理规范,有助于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弘扬社会正能量。”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陈永表示。
  2 毒品查缉
  对物流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介绍,当前国际国内毒品形势依然严峻,北京禁毒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互联网和物流快递成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渠道。
  对此,条例草案在上位法关于毒品管制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交通运输毒品查缉、物流寄递行业收寄检查、网络毒品违法犯罪信息处置,以及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禁毒防范措施等内容。
  条例草案要求,物流寄递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培训,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发现疑似毒品及吸毒工具、易制毒化学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等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接收、运输、投递,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等含有毒品成分的物质,禁止在商业广告、商标中使用含有毒品、毒品原植物的文字、图案等元素;娱乐场所、宾馆、餐饮服务场所、洗浴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发现场所内有涉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
  3 戒毒管理
  开辟专区接收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北京现有关于戒毒管理服务的制度规范较为完善,条例草案主要针对实践中戒毒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细化和补充。
  为解决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问题,条例草案要求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设立专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或者指定场所开辟专区,接收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配备相应条件,并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方式,利用北京当地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医疗服务水平。
  针对社区康复人员脱失、脱管的问题,条例草案明确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协议,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测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检测,证实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且不得提前解除。#p#分页标题#e#
  此外,条例草案明确公安机关责令吸毒人员进行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的,要通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及时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接回,与其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
  4 举报措施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获奖励
  条例草案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及北京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条例草案规定对戒毒人员的就业帮扶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就业渠道,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援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于在工作中知悉的吸毒人员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中轴线相关“非遗”拟纳入条例保护范畴
  昨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介绍,目前,北京中轴线的立法、申遗文本编撰和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进,建议参照文本和规划最新的修改情况,对保护对象进行进一步明确,将条例草案第三条修改为“本市对下列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实行整体保护”。
  其中,遗产构成要素包括分布于钟鼓楼到永定门的传统城市轴线之上以及紧邻其左右两侧、富有层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
  遗产环境构成要素包括以北京中轴线为骨架对称展开的历史城廓、历史街巷、城市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群,依托北京中轴线标志性建筑构成的重要景观视廊,烘托北京中轴线核心地位的北京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与北京中轴线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作为北京中轴线重要背景环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成片平房区、古树名木等。
  在中轴线文化遗产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且与其所承载价值直接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纳入保护。
  二审稿还提出,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符合《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要求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产权单位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房屋征收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院前医疗急救拟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昨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明确,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表示,为了固化北京统一呼叫号码和统一指挥调度的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全市急救服务效能,建议将“实施统一指挥调度”纳入条例总则,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领导,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
  鉴于条例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定义是“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条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属开放性表述,并没有排除政府举办之外的其他主体在条例规定的“四统一”的原则下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没有必要再在条例中对红十字会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单独予以规定,条例中关于红十字会“救护、救助、救灾”的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条例不必再做重复规范,建议删去相关表述。
  记者了解到,经过近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连续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推进,北京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政策文件。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和统一指挥调度有了突破性进展,院内急诊预检分诊分级逐步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类服务等工作相继启动。(记者 李玉坤)(责任编辑:刘晓方)#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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