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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为牟利开着非法改装船在长江上兜售劣质油

2021-03-30 14:08正义网浏览:3098次
  正义网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胡佳瑶)近日,由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长江流域制售劣质柴油案,在杨浦区法院公开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20年4月起,张某、陈某夫妻二人为非法牟利,从其他船舶上回收废柴油后,再向其中添加煤油,自行调制、生产劣质油品。此后,夫妻二人利用非法改装的船只作为运载工具,将劣质油冒充正规柴油在长江上海段水域向往来船舶兜售。经查,张某、陈某二人对外销售柴油40公吨,销售金额达17万余元,实际违法所得4.3万元。
  案发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针对废柴油中掺入正品煤油是否伪劣,两名嫌疑人辩称调制油也是正品油。检察官便主动到有关部门了解鉴定的标准依据以及调制油的危害性,并引导公安人员做了两方面的取证工作:一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专业鉴定意见,证明涉案油品中各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二是通过固定船舶改装照片、购买方的证言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实两名嫌疑人以调制油冒充柴油对外销售的事实。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二人均表示不会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柴油。检察机关起诉认为,张某、陈某二人在生产、销售柴油的过程中掺杂、掺假,销售金额达17万余元,其行为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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