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牟利120余万元 三人开设网络赌场获刑
2020-10-12 13:19正义网浏览:3863次
正义网汉中10月11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范汉强)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借助虚拟空间谋取不法利益。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日前已对被告人李某、张某某、欧某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至10万,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李某、张某某、欧某分别通过闲聊软件组建牌友闲聊群,自己担任群主及管理员。随后,使用不同麻将APP软件创建虚拟游戏房间,制定房间游戏规则,召集闲聊群牌友在虚拟房间里打麻将。玩家打完麻将后以在闲聊群里收发红包的方式结算赌资。李某、张某某、欧某三被告人通过收取虚拟房间管理费,非法获利达120余万元。
汉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某、欧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传输赌博数据,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刘晓方)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李某、张某某、欧某分别通过闲聊软件组建牌友闲聊群,自己担任群主及管理员。随后,使用不同麻将APP软件创建虚拟游戏房间,制定房间游戏规则,召集闲聊群牌友在虚拟房间里打麻将。玩家打完麻将后以在闲聊群里收发红包的方式结算赌资。李某、张某某、欧某三被告人通过收取虚拟房间管理费,非法获利达120余万元。
汉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某、欧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传输赌博数据,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