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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邓新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2020-01-21 11:39正义网浏览:2677次
  正义网北京1月2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理工学院原党委书记邓新华(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新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新华利用担任湖北省蕲春县县长,英山县委书记,黄冈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市长、黄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石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湖北理工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截至接受调查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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