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顾客三进三出便利店 "就地取材"持剪刀抢走店内钱财
2019-11-14 20:36正义网浏览:3649次
正义网天津11月14日电(通讯员刘钰 葛琪)一男子失业后持剪刀抢劫便利店,经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男子因抢劫罪依法被法院判处刑罚。
陈某,男,21岁,小学文化。2019年3月,陈某因犯错误被饭店老板开除。失业后,陈某就逗留在饭店附近寻找工作,因为无处可住,陈某晚上经常在网吧留宿。2019年5月,一直未找到工作的陈某,因为积蓄所剩无几,便打起了网吧隔壁便利店的主意。
5月3日晚,陈某第一次进入便利店,在店内转了一圈,什么也没买就离开了。十几分钟后,陈某再次走入该便利店,因为当时店里有客人正在购买商品,陈某见没有机会下手再次选择了离开。随后,陈某在便利店对面的马路上停留了一会,见店内顾客离开后,陈某再次走进店内并在文具区拿了一把剪刀,并在饮料区拿了两瓶饮料。
然而,店员胡某早就注意到了这名“奇怪”的顾客。就在胡某对商品进行结算时,陈某突然撕开包装,将剪刀的锋利口对准胡某,逼迫其交出店内的钱财。为了自保,胡某将收银台的所有现金,共计530元全部交给了陈某。陈某带着抢来的现金,饮料及剪刀一同逃离。
陈某走后,胡某立即拨打了电话报警。次日,警察在洗浴中心将陈某抓获。
经审理,陈某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经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陈某,男,21岁,小学文化。2019年3月,陈某因犯错误被饭店老板开除。失业后,陈某就逗留在饭店附近寻找工作,因为无处可住,陈某晚上经常在网吧留宿。2019年5月,一直未找到工作的陈某,因为积蓄所剩无几,便打起了网吧隔壁便利店的主意。
5月3日晚,陈某第一次进入便利店,在店内转了一圈,什么也没买就离开了。十几分钟后,陈某再次走入该便利店,因为当时店里有客人正在购买商品,陈某见没有机会下手再次选择了离开。随后,陈某在便利店对面的马路上停留了一会,见店内顾客离开后,陈某再次走进店内并在文具区拿了一把剪刀,并在饮料区拿了两瓶饮料。
然而,店员胡某早就注意到了这名“奇怪”的顾客。就在胡某对商品进行结算时,陈某突然撕开包装,将剪刀的锋利口对准胡某,逼迫其交出店内的钱财。为了自保,胡某将收银台的所有现金,共计530元全部交给了陈某。陈某带着抢来的现金,饮料及剪刀一同逃离。
陈某走后,胡某立即拨打了电话报警。次日,警察在洗浴中心将陈某抓获。
经审理,陈某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经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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