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罗建宾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1-14 20:29正义网浏览:1721次
正义网北京11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罗建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建宾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罗建宾利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建宾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罗建宾利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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