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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王洪福:收了"茶叶"后,我选择了沉默……

2019-11-12 11:10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3380次
  ●忏悔人:王洪福 
  ●原任职务:山东省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山东省莱州市规划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9年6月24日,山东省蓬莱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犯罪事实:2011年秋至2015年春节前,王洪福利用担任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7次收受6名房地产开发商钱款共计人民币47万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利。 
  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莱州市建委工作。刚到不惑之年,我便担任了莱州市住房和规划局党委委员、莱州市建委规划处党支部书记。平心而论,我是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一步一个脚印走到这个位置上的。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我第一次收到当地一企业董事长送的一盒“茶叶”时的情景。本以为是朋友间的相互馈赠,便没有多想,可回家后却发现茶叶盒里装了10万元钱。面对这些钱,我的内心无比忐忑,在跟这位朋友一番客套后,我选择了沉默。慢慢的,过去对工作的兢兢业业和满腔热情不见了,我的理想信念逐渐动摇,宗旨意识不断淡化。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放松了警惕,开始主动结交形形色色的房地产开发商,并在他们的“围猎”下开始敛财。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在贪欲的驱使下,这些简单的道理和规矩也被我抛到了脑后。从第一次受贿后的忐忑与不安,到后来收钱都不会脸红,甚至主动向别人索贿,对权力和金钱的迷恋蒙蔽了我的双眼,使我逐渐丧失了对党纪国法应有的敬畏之心,现在想想,内心充满了愧疚和羞耻! 
  在收受贿赂后,我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我用的是公家的权,谋的却是自己的利。面对组织谈话和同事被查,我还心存幻想,妄图蒙混过关。可事实证明,是我低估了党和国家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志和决心,自己最终也成了一名腐败分子,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回头想想,我自身党性修养放松、理想信念滑坡,是导致我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党性不会随着我的党龄的增长而自然增强,也不会随着我职务升迁而自然增强,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加强。而我没有持续地巩固自己的党性修养,出问题可以说是必然的。 
  我辜负了组织多年来的教育培养,愧对家乡父老和父母亲人,希望所有公职人员引以为戒,用好手中的权力,严守底线,廉洁从政。 
  (郭树合 高志岩/整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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