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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煤炭公司职员 用吊销证件诈骗合伙人600余万

2019-09-17 18:00正义网浏览:2566次
  正义网呼和浩特9月17日电(通讯员连春霞)五旬女子冒充煤炭公司职员,以公司销售煤炭为由,使用吊销、过期证件,骗取合伙人600余万元钱款。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现年53岁的陈某曾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该公司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但该公司未参加年度企业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2017年2月,陈某自称是煤炭公司职员,经人介绍认识了某贸易公司韩某。陈某在公司营业执照吊销且煤炭经营资格证过期的情况下,谎称公司有煤炭现货出售,诱使韩某与其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对方煤炭款700余万元。
  在买卖合同未履行情况下,陈某将其中600余万元资金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及生活消费。案发后,陈某及其亲属退还受害人100余万元。之后,陈某向受害人出具了一份还款保证书,但一直未兑现后失联。2019年1月,陈某被警方人员抓获,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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