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谋恶意透支信用卡本息11万余元双双领刑
2019-02-26 17:15正义网浏览:2454次
正义网咸宁2月26日电(通讯员吴戈 黎小明)信用卡本是方便广大群众临时应急所使用,但总有一些人自作聪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拒不还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日,湖北省通城县法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经查,2012年初,郜某某、成某某夫妇共同在县城租一店铺做生意,因经营不善导致家庭拮据。同年5月17日,成某某在县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该卡一直交由郜某某持有使用,郜某某持此卡陆续刷取透支款用于其生意周转和日常生活开支。2015年2月15日,该信用卡使用出现违约逾期未还款,县工商银行多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发逾期催告函和上门催收,郜某某、成某某仍不还款。截止2015年7月6日,郜某某使用该信用卡共透支本金96355.45元,透支款利息15219.65元,滞纳金3000元,合计114575.1元。
2018年5月30日,郜某某主动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同年6月1日,郜某某、成某某向县工商银行缴纳信用卡透支款96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郜某某、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郜某某有自首情节,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偿还透支本金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经查,2012年初,郜某某、成某某夫妇共同在县城租一店铺做生意,因经营不善导致家庭拮据。同年5月17日,成某某在县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该卡一直交由郜某某持有使用,郜某某持此卡陆续刷取透支款用于其生意周转和日常生活开支。2015年2月15日,该信用卡使用出现违约逾期未还款,县工商银行多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发逾期催告函和上门催收,郜某某、成某某仍不还款。截止2015年7月6日,郜某某使用该信用卡共透支本金96355.45元,透支款利息15219.65元,滞纳金3000元,合计114575.1元。
2018年5月30日,郜某某主动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同年6月1日,郜某某、成某某向县工商银行缴纳信用卡透支款96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郜某某、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郜某某有自首情节,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偿还透支本金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