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28"浦北路持刀杀人案开庭
2018-12-07 16:43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3282次
上海“6·28”浦北路持刀杀人案开庭
被告人黄一川犯罪时具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6月28日中午11时30分许,世界外国语小学校门口学生放学,黄一川在学校附近实施砍杀行为,造成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轻伤、1名成年人轻伤。行凶后,黄一川被当场抓获。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司法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机关认为,黄一川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刑法第18条第3款之规定应追究刑事责任。黄一川杀人动机极其险恶,犯罪手段极其残暴,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当日下午1时20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被告人及被害人的亲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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