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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姚迪明决定逮捕

2018-10-16 07:40正义网浏览:2214次
    正义网北京10月1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迪明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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