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团队让检察工作充满了诗意
2018-06-22 14:39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3050次
这不是诗词大会,也不是散文比赛,而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建邺检察”公众号近期的文章标题。
近年来,建邺检察之所以在南京检察系统乃至江苏基层检察机关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引以为傲的品牌,并不是因为办理了多少惊天动地的大案,而是默默无闻日复一日在检察工作中通过弘扬中华传统诗词文化,将检察业务与文化建设相互融合,润物无声传递着法治精神。检察“女蛟龙”的办案文化
被告人25人、辩护人20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庭审时间2天,在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案情重大复杂,证据纷繁庞杂。
面对这样的场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看似“势单力薄”,然而,南京市建邺区女检察官胡莹,以翔实的证据锁链、精湛的理论功底,成功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法庭辩论的魅力在于其不可控,不管你做了多么万全的准备,也总会有让对方抓住机会让你冷汗直下的时刻,但同时也会有灵光乍现神来之笔怼得对方哑口无言的瞬间。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是件很过瘾的事情,能够相互激发灵感,跌宕起伏而回味无穷。”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胡莹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写下了这样的话。
风轻云淡的背后,是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更是建邺检察在司法案例中弘扬法治文化的一个缩影。
1982年出生的胡莹,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的一名女检察官,2005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控申、侦监、公诉等岗位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副科长。2016年10月,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胡莹通过遴选,成为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公诉工作的热爱,成就了胡莹在建邺区检察院最美“女蛟龙”称号。
今年三八妇女节,建邺区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结合时热电影《红海行动》中“蛟龙突击队”唯一的女队员和男兵们冲锋陷阵枪林弹雨的故事,浓墨重彩地宣传了以检察官胡莹为代表、敢打敢拼的“女蛟龙”形象,引起检察圈的转发热潮。
胡莹在看完文章后笑称:“小编真是妙笔生花,原本平凡的场景被呈现得燃到爆裂,不是很刻板的新闻宣传,很生动活泼,有阅读欲望,这或许就是新媒体的力量!”
“本案又是一个车轮下的惨痛教训……这种惨烈的场景应该一次又一次敲响生命的警钟,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麻木不仁,铤而走险,请文明出行、安全驾驶,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也是对南京城市形象负责!”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法庭教育上,胡莹有感而发,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本案的悲剧重演。
公诉席上的胡莹慷慨陈词、有理有据毫不退缩,但在法庭教育环节的她也是柔中带刚。
“温暖是对人性最好的解读。”胡莹说,办案是实践,调研是理论,过程是升华,办案过程的感悟、接触到的人情世故,触发了很多检察文化思考。诗意团队诗化检察工作
胡莹的“女蛟龙”形象并不是建邺区检察院第一篇大热的微信文章。
据了解,自官微“南京建邺检察”2017年3月上线以来,至今共推出115期,推送原创信息110篇,多条微信被《检察日报》《江苏检察在线》《紫金山》新闻客户端、《建邺播报》等官方微信转载。
“我们的‘南京建邺检察’公众号已经成为一块品牌,受到省、市检察院和区委领导肯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程雪梅介绍说。
翻阅“南京建邺检察”公众号会看到,每期文章开头配上的古诗词,并不是生搬硬套,而是通过诗词与检察、传统与现代的有效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人民群众“检察院是干啥的”,让检察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p#分页标题#e#
“我们保证每周有两篇原创文章,每篇文章都有一首诗,把我们的检察工作用诗词作为导引,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检察工作的文化底蕴。”建邺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孙庆辉说,检察新媒体制作过程中有很多难处,从选题、构思,到撰写、修改,再到校检、成文,整个过程都需要齐心协力、团结合作。
在此背景下,由建邺区检察院组成的诗意团队诞生,分别是研究室主任、员额检察官程雪梅,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官助理孙庆辉,检察官助理、“校对达人”相婷,书记员、“摄影达人”陈然,书记员、“萌妹子”肖梦璇。孙庆辉说:“穿上制服代表国家公权力,脱下制服有文化滋养和追求,这也是我们团队的初衷所在。”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静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诗意团队就像一个智囊团,成为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支撑,对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效果进而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很有必要,还可以增加老百姓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这个诗意团队创作出不少精品佳作,引发很多社会关注,一些信息被上级转发,并获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建邺区检察院还荣获建邺区2017年度“十佳政务新媒体”和“十佳新闻宣传工作者”。搭建检察文化“百花齐放”平台
近年来,建邺区检察院从平均每月一次“建检讲坛”,到记录工作日志、组建莫愁学社、设立外聘导师制,再到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共建检校合作平台,如今建邺区检察院已形成优秀人才“百花齐放”局面。
“建检讲坛”作为业务骨干交流展示的舞台,由台下听到上台讲,主题既可以是对检察业务的思考,也可以根据干警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每次主讲人先讲,然后与台下互动,最后由分管检察长或特邀嘉宾进行点评。
工作日志作为干警成长的点滴记录,兼具责任书、记事本、反思录、考核簿四大功能,干警将每天工作提前列出,及时记录,及时总结。在2013年由建邺区检察院专门聘请南京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医科大学两位著名教授担任干警院外导师。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国检察理论人才、公诉科科长李勇已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30多篇,其个人学术专著《结果无价值的实践性开展》获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提名奖。由法学组学员参与撰写的《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机制研究》课题获2013年度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立项,心理学组5名学员全部通过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
检察工作站(室)作为干警向群众学习的大课堂,在2014年按照1:1的比例,从全院抽调42名骨干力量,充实到全区的42个社区。社区检察官每月两个半天定期下到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介绍检察职能,消除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神秘感,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检察宣传来源于日常检察工作,并能引领和推动检察创新,进而使检察工作更有生命力。把工作做好之前,先要把队伍建设好,这样才能更好地形成互动。因此,用文化激发队伍活力,使检察工作更加丰满,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我们一直在努力!”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刚如是说。
近年来,建邺检察之所以在南京检察系统乃至江苏基层检察机关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引以为傲的品牌,并不是因为办理了多少惊天动地的大案,而是默默无闻日复一日在检察工作中通过弘扬中华传统诗词文化,将检察业务与文化建设相互融合,润物无声传递着法治精神。检察“女蛟龙”的办案文化
被告人25人、辩护人20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庭审时间2天,在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案情重大复杂,证据纷繁庞杂。
面对这样的场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看似“势单力薄”,然而,南京市建邺区女检察官胡莹,以翔实的证据锁链、精湛的理论功底,成功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法庭辩论的魅力在于其不可控,不管你做了多么万全的准备,也总会有让对方抓住机会让你冷汗直下的时刻,但同时也会有灵光乍现神来之笔怼得对方哑口无言的瞬间。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是件很过瘾的事情,能够相互激发灵感,跌宕起伏而回味无穷。”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胡莹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写下了这样的话。
风轻云淡的背后,是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更是建邺检察在司法案例中弘扬法治文化的一个缩影。
1982年出生的胡莹,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的一名女检察官,2005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控申、侦监、公诉等岗位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副科长。2016年10月,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胡莹通过遴选,成为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公诉工作的热爱,成就了胡莹在建邺区检察院最美“女蛟龙”称号。
今年三八妇女节,建邺区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结合时热电影《红海行动》中“蛟龙突击队”唯一的女队员和男兵们冲锋陷阵枪林弹雨的故事,浓墨重彩地宣传了以检察官胡莹为代表、敢打敢拼的“女蛟龙”形象,引起检察圈的转发热潮。
胡莹在看完文章后笑称:“小编真是妙笔生花,原本平凡的场景被呈现得燃到爆裂,不是很刻板的新闻宣传,很生动活泼,有阅读欲望,这或许就是新媒体的力量!”
“本案又是一个车轮下的惨痛教训……这种惨烈的场景应该一次又一次敲响生命的警钟,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麻木不仁,铤而走险,请文明出行、安全驾驶,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也是对南京城市形象负责!”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法庭教育上,胡莹有感而发,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本案的悲剧重演。
公诉席上的胡莹慷慨陈词、有理有据毫不退缩,但在法庭教育环节的她也是柔中带刚。
“温暖是对人性最好的解读。”胡莹说,办案是实践,调研是理论,过程是升华,办案过程的感悟、接触到的人情世故,触发了很多检察文化思考。诗意团队诗化检察工作
胡莹的“女蛟龙”形象并不是建邺区检察院第一篇大热的微信文章。
据了解,自官微“南京建邺检察”2017年3月上线以来,至今共推出115期,推送原创信息110篇,多条微信被《检察日报》《江苏检察在线》《紫金山》新闻客户端、《建邺播报》等官方微信转载。
“我们的‘南京建邺检察’公众号已经成为一块品牌,受到省、市检察院和区委领导肯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程雪梅介绍说。
翻阅“南京建邺检察”公众号会看到,每期文章开头配上的古诗词,并不是生搬硬套,而是通过诗词与检察、传统与现代的有效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人民群众“检察院是干啥的”,让检察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p#分页标题#e#
“我们保证每周有两篇原创文章,每篇文章都有一首诗,把我们的检察工作用诗词作为导引,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检察工作的文化底蕴。”建邺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孙庆辉说,检察新媒体制作过程中有很多难处,从选题、构思,到撰写、修改,再到校检、成文,整个过程都需要齐心协力、团结合作。
在此背景下,由建邺区检察院组成的诗意团队诞生,分别是研究室主任、员额检察官程雪梅,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官助理孙庆辉,检察官助理、“校对达人”相婷,书记员、“摄影达人”陈然,书记员、“萌妹子”肖梦璇。孙庆辉说:“穿上制服代表国家公权力,脱下制服有文化滋养和追求,这也是我们团队的初衷所在。”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静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诗意团队就像一个智囊团,成为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支撑,对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效果进而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很有必要,还可以增加老百姓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这个诗意团队创作出不少精品佳作,引发很多社会关注,一些信息被上级转发,并获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建邺区检察院还荣获建邺区2017年度“十佳政务新媒体”和“十佳新闻宣传工作者”。搭建检察文化“百花齐放”平台
近年来,建邺区检察院从平均每月一次“建检讲坛”,到记录工作日志、组建莫愁学社、设立外聘导师制,再到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共建检校合作平台,如今建邺区检察院已形成优秀人才“百花齐放”局面。
“建检讲坛”作为业务骨干交流展示的舞台,由台下听到上台讲,主题既可以是对检察业务的思考,也可以根据干警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每次主讲人先讲,然后与台下互动,最后由分管检察长或特邀嘉宾进行点评。
工作日志作为干警成长的点滴记录,兼具责任书、记事本、反思录、考核簿四大功能,干警将每天工作提前列出,及时记录,及时总结。在2013年由建邺区检察院专门聘请南京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医科大学两位著名教授担任干警院外导师。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国检察理论人才、公诉科科长李勇已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30多篇,其个人学术专著《结果无价值的实践性开展》获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提名奖。由法学组学员参与撰写的《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机制研究》课题获2013年度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立项,心理学组5名学员全部通过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
检察工作站(室)作为干警向群众学习的大课堂,在2014年按照1:1的比例,从全院抽调42名骨干力量,充实到全区的42个社区。社区检察官每月两个半天定期下到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介绍检察职能,消除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神秘感,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检察宣传来源于日常检察工作,并能引领和推动检察创新,进而使检察工作更有生命力。把工作做好之前,先要把队伍建设好,这样才能更好地形成互动。因此,用文化激发队伍活力,使检察工作更加丰满,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我们一直在努力!”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刚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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