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发布环境公益诉讼绿皮书
2018-06-08 14:06正义网浏览:2900次
正义网广州6月4日电(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熊焕 缪恬骍)6月4日上午,在第47个“6.5世界环境日 ”到来之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广州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呼吁全社会一同努力,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发布会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李学东表示,该院正在探索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并组建全市公益诉讼监督协调指挥中心,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公益诉讼重点案件,实现公益保护的最大司法效能。
审查线索数、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数、提起诉讼数均居全省第一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广东正是其中之一。
近三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计784条,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66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件,其中直接起诉17件,支持环保组织起诉3件。目前,审查线索数、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数、提起诉讼数均居全省第一。
“可以说,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环境保护中责无旁贷。”李学东表示,通过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262.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1.1公里、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壤1146.1亩、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30.91万吨。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176家、整治环境污染企业73家、共向违法侵权者索赔环境功能损害赔偿金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494.4万元。
诉前程序作用凸显,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多的案件线索进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通过诉前程序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广州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职权的,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纠正,督促行政机关自觉、积极地履行职责。对诉前程序中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纠正违法情形的,不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绿皮书》数据显示,该市检察机关已经办结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案件,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情形的比例达到95.6%,通过诉前程序,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或者履行了法定职责,实现了维护公益的目的。
此外,广州检察机关通过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坚持“以点带面,以个案促类案”的办案理念,注重督促提醒行政机关纠正在履职中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行政机关对照检察建议的内容准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有效整改。从源头上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规范执法的制度保障,减少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发生。
“刑事、民事、行政”三线追责,探索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
据悉,广州市检察院要求全市各基层院在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力求公益诉讼办案体现特色,打出效果。
如黄埔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首创“三检合一四位一体”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将与公益诉讼有关的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41项罪名刑事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职能统一交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履行。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周虹表示:“这种办案新模式体现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法律追责方式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刚性和张力,可以充分实现公益保护的最大效能。” #p#分页标题#e#
“今后,我院将探索组建全市公益诉讼监督协调指挥中心,”周虹表示,“对内实现案件线索管理、监督策略研判、案件管辖指定、办案力量调配、办案工作指挥、案件信息发布的六个统一,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公益诉讼重点案件;对外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依托原有“两法衔接”平台,全面深挖案件线索,并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高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水平,保护广州的碧水蓝天。”
《绿皮书》还公布了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1个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办理情况和典型意义。李学东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民生检察职能,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广州市检察机关将加大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与互动,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发布公益诉讼的信息,定期通报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感,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发布会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李学东表示,该院正在探索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并组建全市公益诉讼监督协调指挥中心,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公益诉讼重点案件,实现公益保护的最大司法效能。
审查线索数、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数、提起诉讼数均居全省第一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广东正是其中之一。
近三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计784条,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66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件,其中直接起诉17件,支持环保组织起诉3件。目前,审查线索数、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数、提起诉讼数均居全省第一。
“可以说,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环境保护中责无旁贷。”李学东表示,通过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262.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1.1公里、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壤1146.1亩、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30.91万吨。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176家、整治环境污染企业73家、共向违法侵权者索赔环境功能损害赔偿金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494.4万元。
诉前程序作用凸显,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多的案件线索进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通过诉前程序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广州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职权的,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纠正,督促行政机关自觉、积极地履行职责。对诉前程序中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纠正违法情形的,不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绿皮书》数据显示,该市检察机关已经办结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案件,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情形的比例达到95.6%,通过诉前程序,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或者履行了法定职责,实现了维护公益的目的。
此外,广州检察机关通过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坚持“以点带面,以个案促类案”的办案理念,注重督促提醒行政机关纠正在履职中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行政机关对照检察建议的内容准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有效整改。从源头上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规范执法的制度保障,减少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发生。
“刑事、民事、行政”三线追责,探索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
据悉,广州市检察院要求全市各基层院在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力求公益诉讼办案体现特色,打出效果。
如黄埔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首创“三检合一四位一体”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将与公益诉讼有关的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41项罪名刑事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职能统一交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履行。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周虹表示:“这种办案新模式体现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法律追责方式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刚性和张力,可以充分实现公益保护的最大效能。” #p#分页标题#e#
“今后,我院将探索组建全市公益诉讼监督协调指挥中心,”周虹表示,“对内实现案件线索管理、监督策略研判、案件管辖指定、办案力量调配、办案工作指挥、案件信息发布的六个统一,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公益诉讼重点案件;对外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依托原有“两法衔接”平台,全面深挖案件线索,并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高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水平,保护广州的碧水蓝天。”
《绿皮书》还公布了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1个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办理情况和典型意义。李学东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民生检察职能,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广州市检察机关将加大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与互动,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发布公益诉讼的信息,定期通报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感,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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