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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明确九任务:加强实人认证

2018-05-18 19:05中国新闻网浏览:1592次
  《通知》明确,要切实加强实人认证工作,持续巩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成效。严格落实实体渠道和网络渠道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组织开展用户实名登记人像比对试点工作,提升电话入网环节一致率;强化电话用户信息动态复核;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责任倒查力度。
  《通知》提出,持续规范重点电信业务,着力治理境外来源诈骗电话。重点做好境外来源诈骗电话研判处置、境外来电提醒等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国际诈骗电话研判和防范协作机制;鼓励相关企业和机构等开展诈骗电话治理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知》要求,加强钓鱼网站和恶意程序整治,有效降低网络诈骗威胁风险。加强对仿冒政府、教育、金融机构等钓鱼网站和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共享;及时依法处置钓鱼网站和诈骗类恶意程序;及时提醒诈骗类钓鱼网站和恶意程序风险情况。
  《通知》强调,依法开展网上诈骗信息治理,着力压缩诈骗信息传播渠道。即时通信、网络社交、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重点平台企业要建立完善本企业网络诈骗风险分析模型和网上巡查处置机制,对涉嫌传播诈骗信息的账户依法关停;要将有关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企业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互联网接入企业要强化对涉诈骗网站和平台等的巡查处置。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端口类短信业务管理等。
  《通知》指出,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有效发挥全国诈骗电话技术防范体系作用。全面提升全国诈骗电话防范系统监测防范、综合分析和预警处置能力,推动诈骗电话防范能力从电信网向互联网延伸覆盖;完善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资源共享与统一指挥平台,实现与企业、公安机关等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加强产学研合作。
  《通知》还提出,密切关注新动态新趋势,严控新兴领域通讯信息诈骗风险。积极防范物联网行业卡诈骗风险,指导和督促电信企业建立物联网卡分级审批制度;强化移动通信转售业务通讯信息诈骗风险防范处置责任落实;紧密跟踪“互联网+”等融合类业务涉通讯信息诈骗风险,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安全评估制度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通知》还要求,不断完善举报通报机制,充分发挥关键抓手作用。优化通信行业举报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诈骗问题举报通报;建立完善企业内部通讯信息诈骗举报通报工作责任制度和处置流程,形成核查处置、问题整改、违规追责、结果反馈等管理闭环;完善号码标记数据共享机制;完善举报通报数据核验机制。
  同时,全面从严监督执法,切实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健全部重点督查、属地定期检查、企业内部自查的多层次督导检查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对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按规定纳入电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
  此外,广泛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用户防范意识。依托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高用户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用户提示体系建设,实现对诈骗电话号码、恶意网址、手机恶意程序、异常互联网账号等有效提示和预警;鼓励行业内开展开辟反诈专栏、论坛、白皮书等,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深入推进防范打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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