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强吻儿子女朋友 被判缓刑
2013-08-20 16:30人民网浏览:192次
本网讯 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8月19日报道,韩国一名父亲强吻10多岁儿子的女朋友,被判缓刑。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本月19日判处因性骚扰嫌疑(强制猥亵)被起诉的金某(46岁)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2年执行,并命令其听有关性暴力治疗的讲座40小时。
法庭表示:“犯人虽然对儿子15岁的女朋友犯强制猥亵罪。但是经过协议,且考虑到猥亵程度低,最后决定减轻量刑。”
金某因今年5月某晚11时左右在位于光州市的家中强吻儿子的女朋友(15岁)而被起诉。调查称,金某当天向自4月起和儿子同居的其女朋友恳求道:“就一次。就(吻)一次。”随后强吻了儿子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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