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马拉松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
2017-09-22 16:05中国法务网浏览:2792次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按照2017 日照国际马拉松赛事现场要求,经请示日照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22日0时至9月24日16时止,在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放风筝、气球等一切影响赛事安全和央视航拍的行为。如有飞行需要,应当经日照国际马拉松组委会书面批准。
三、根据赛事航拍需要,将2017日照国际马拉松起终点、赛道沿线及周边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域,即海曲东路以北、
枣庄路以东、庙山脚下以南、青岛路以东、两城河以南的区域,以及距离该区域海岸线500米范围内的海域(详见示意图)。
四、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日照国际马拉松组委会、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无线电管理处将联合开展巡查。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和飞行物,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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