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开始受理案件
2015-02-10 13:10新华网浏览:275次

本网讯 深圳,2015年2月2日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开始受理案件 2月2日,书记员(左)在位于深圳的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进行诉讼登记。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1月28日在深圳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新华社记者毛思倩摄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