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淘宝向18省市62人贩卖94支枪管被判刑
2015-01-12 12:48法制网浏览:536次
本网讯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安部2013年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枪案件。此案涉及18省市,买家62人,非法买卖枪管94支。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间,张某某以在淘宝网上开设五金配件店为幌子,出售其先后8次从山东等地购买的气步枪枪管。
张某某先在网络论坛及QQ群上散布有枪支散件出售的信息,在与买家取得联系后,双方通过QQ 或手机联系,以暗语商谈买卖枪管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格,买家再以支付宝或银行汇款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张某某通过快递公司送货。
以此手段,张某某向江苏、浙江、云南等全国18个省、直辖市的韦某、勾某、谢某某等62人卖出枪管94支,非法获利人民币18800元。经鉴定,其所卖枪管具有枪管功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应予刑罚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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