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属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工作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安部和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和司法局积极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处(中心)驻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建设,依法维护和切实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经该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与市法律援助处充分沟通协调,在继广铁公安看守所设立全市首家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后,11月6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驻广州市第一、二、三看守所等3个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圆满完成。
今年6月初,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处(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工作,对工作站的规章制度建设办公设施保障和法援律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达成共识,有力推进了工作站建设工作。
记者了解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各看守所内,由市法律援助处和看守所共同领导和管理,工作站站长由看守所所长兼任,业务上接受市法律援助处指导。工作站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接收、审核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同时为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普法知识教育。
广州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站的设立,既是公安、司法部门及看守所适应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创新人权保障机制和服务诉讼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社会矛盾,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监所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平台,对深化看守所管理创新、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和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净化律师服务市场、规范社会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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