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诈骗巨款男子被判十年
2014-10-09 12:51法制网浏览:436次
本网讯 近日,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在案发前还不到28岁,本是房地产公司的一名销售主管,工作业绩突出,收入颇丰,前途光明,但因染上了玩赌博机的恶习,逐渐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2012年11月,被告人刘某偶然中迷上了电玩城的赌博机,从此陷入泥沼,不能自拔,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输光了个人积蓄的46万元以及父母给的14万元。2013年5月,输光了本钱的刘某为筹措赌资,打起了购房客户的主意。他从公司偷取5份客户资料,用来抵押给其他购房客户,以获取信任,同时以倒卖房屋缺钱为幌子,通过暂时“借用”的方式,并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陆续骗取13名被害人共计73.36万元。这些钱都被刘某用于赌博,结果又是输的一干二净。
玛纳斯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共计73.3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未上诉。
反省、自责、后悔都为时已晚,犯罪人刘某给他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已不能挽回。这位本来工作优秀、拥有光明前途的年轻小伙,最终将自己的前途赌了进去,他面临的将是十年六个月的铁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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