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992年借出9000元 22年后起诉要回2万余元
2014-07-18 12:58钱江晚报浏览:470次
本网讯 近日,象山60多岁的方老伯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一时热泪盈眶。这笔钱,他足足等了22年。
1992年,因承包工程急需资金,李某向方老伯借款9000元。但债务到期之后,李某分文未付。
1993年,方老伯诉至象山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借款及利息共计2万多元,但经法院调解后,李某却屡屡爽约迟迟未履行调解协议所确定的内容。
当年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十余次驱车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
可被执行人与法院玩起“躲猫猫”,案子始终悬而未决。
后法院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执行联动机制成立,象山法院通过公安信息网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网上布控。
近日,在过了22年后,承办法官终于又收到消息,被执行人在象山丹城一家宾馆用本人身份证登记入住。执行干警当机立断,立即前往该宾馆执行。
10分钟后将宾馆房间内的李某带回法院。从晚上18点到22点,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终于答应尽快赔付,了却这桩心事。
同时,申请人也同意放弃部分款项,被执行人当晚筹集了14000元执行款支付方某,同时余款6000元在第二日已全部付清。(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赖臣 李世进 孙嵩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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