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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出台7规定保廉洁春节

2014-01-26 18:50法制网浏览:254次
本网讯  法制网海口1月26日电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陈润 记者从海南省司法厅今天召开的厅党委会议上获悉,为加强春节等节日期间廉政工作出台七项纪律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和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规定要求,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提前放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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