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亿数十亿销售额 头部主播应当如何缴税?(2)
2021-05-28 14:34成都商报浏览:次
首先是税收征管环节,苏琳认为,在这一环节,存在少报、不报或瞒报收入的可能。
“对于主播来说,手机就是‘公司’、就是‘办公室’。而且,手机背后的直播平台规模可大可小,经营地址流动性极强,可能存在隐蔽经营地址或多个经营地址的行为,税收征管属地判定难。”苏琳说。
其次,是在代扣代缴环节。
苏琳告诉记者,在直播电商刚兴起的时候,部分主播的报酬直接打到私户,并没有纳税,平台、经纪公司和被带货商家等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它们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应扣但未扣税款的,存在被处罚的风险,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300%的罚款。”苏琳特别提醒。
除此以外,在发票开具环节,苏琳认为,有些平台发票管理不规范,没有向主播索要增值税发票,导致主播未开具或未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那么这就会发生少缴、未缴增值税及附加的偷税、漏税行为。”
专家解读
不同类型的主播应该缴多少税?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直播电商行业,主播主要分为四种类型:单打独斗的主播、成立工作室的主播、和直播平台签约的主播、和经纪公司签约的主播。
不同类型的主播,分别应该怎样缴税?苏琳对此进行了深度解读。
■单打独斗的主播
苏琳告诉记者,如果主播是以自然人名义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那么,主播的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会按照三级20%~40%的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等到次年的3月1日~6月30日,这一类型的主播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包括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四项合并后,按照3%~45%七级累进税率表计算个税,多退少补。
同时,苏琳提醒:这一类型的主播应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等。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优惠期间为1%,至今年12月31日)。
■成立工作室的主播
苏琳称,目前,有主播成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主播的收入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5%~35%五级累进税率。另外,增值税及附加也要缴纳。
苏琳解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优惠期间1%,至今年12月31日)。在今年4月1日到明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和直播平台签约的主播
除了单打独斗和成立工作室的主播,部分主播选择和直播平台进行签约。
苏琳认为,如果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则构成劳动关系,签约主播的收入则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需按照3%~45%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
■和经纪公司签约的主播
第四种类型的主播,是和经纪公司签约。
苏琳告诉记者,在这种模式下,主播与直播平台没有直接关系,缴纳税款的情况取决于主播与经纪公司签署协议的形式。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经纪公司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协议,经纪公司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三级20%~40%的税率表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次年主播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于后一种情形,苏琳称,主播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还须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优惠期间1%,至今年12月31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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