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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报告岂容肆意乱写

2021-05-26 13:55正义网浏览:
  5月24日,有媒体报道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不当信息为与房女士有借贷关系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传,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已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在线修改了房女士的相关职业信息。但房女士尚未收到该公司反馈(据5月25日中国日报消息)。
  近年来,伴随着开展个人信用评分及公共信用服务的城市逐渐增加,全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日渐上升,信用开始和各种社会行为挂钩,小到买房贷款,大到出国求职,大量机构都会事先考察你的信用等级,信用开始成为人们的无形资产。而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便是个人信用最直接的经济凭证。
  征信报告中显著标明了个人贷款、还款逾期情况,以及单位等个人信息,个人信用一目了然。人们更是小心翼翼地保持信用良好记录,防止出现信用黑点。由此可见,征信报告的真实性和严谨性至关重要。
  然而在此案中,如此不专业、具有人格侮辱字样的标识却赫然出现在严肃的征信报告中,令人费解。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此举涉嫌侵害当事人名誉权,依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还可能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然而细细探究其中因果,更暴露出金融机构内部审查不严,以及监管机构把关不严问题。
  《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3条明确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金融机构上传征信信息,应该本着客观、真实原则,提供信息供使用者参考。如果不经核查,放任内部人员随意乱写,征信报告的“信”字如何书写?征信报告的公信力如何保证?信用体系何以维系?
  然而,这样的任性行为似乎不止一次。据查,涉事金融公司早在2019年,就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处以罚款50万元。在某投诉平台,该公司也有多起涉及征信问题的投诉,包括未借款但征信记录有欠款等。对于此类公司,监管部门更应严查个中缘由,大力整顿,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相应处罚,适当时机可以采取调整其用户管理权限,甚至暂停为其提供征信查询服务等措施,让任性的金融机构心存敬畏。相关金融机构也应该严格自查,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征信报告填写规范,完善征信上传审核体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而中国人民银行也不能以“第三方机构上传”为由认为平台无责。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虽然征信信息由金融机构上传,但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必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作为征信报告审核的最后把关人,必须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每一个词每一个数字负责。相关部门必须查清审核环节的漏洞,提升监管效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从古至今,诚信是为人之本,个人信用更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在个人信用与社会行为紧密挂钩的今天,金融机构和征信监管部门更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征信真实的重要性。不能只要求老百姓守信,金融机构却可以失信妄为。只有征信行业守土有责,监管担责,百姓守信才能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发展。(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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