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不过的"健康告知"关 残疾人成了商业保险"烫手山芋"(2)
2021-05-14 14:12新华每日电讯浏览:次
“商业保险本质上还是为了赚钱,会规避很多对保险机构不利的因素。很多险种在销售时并未进行具体规定,但在理赔时往往又会参考残疾人的身体因素,不少家庭因此遭遇过拒赔和退保。”蔡阳说。
业内人士表示,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时障碍重重,面临潜在的“金融歧视”。
宁夏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付国刚介绍,一些商业险种没有明确规定残疾人不能参保,但在具体操作中,工作人员会为了规避风险口头拒绝残疾人参保,“很多残疾人在购买商业保险时,都感觉受到了歧视。”
买不了、理赔难,成了挡在残疾人和商业保险之间的一道鸿沟,让“不想连累家人”的残疾人们手足无措。不管购买商业保险的需求有多么迫切,他们也只能“望险兴叹”。
开发残疾人险种动力不足
一位保险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从企业内部数据来看,残疾人群体参保意识较弱、购买力普遍偏低,理赔风险较其他人也明显偏高。因此,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接纳残疾人参保,即便一些商业保险允许残疾人购买,往往也会要求残疾人加费承保,或在合同中加入责任免除条款。
付国刚对此深有体会。他举例说,自己和妻子同时在宁夏某保险公司买了大病险,尽管险种相同,但他每年要比妻子多交几百元保费,且被要求到指定体检中心体检。
对于商业保险机构来说,不愿接受残疾人投保,也有自己的难处。一位保险销售经理表示,被保险人分为标准体和非标准体。残疾人因为先天或后天原因,属于非标准体,在购买保险时会受到各类限制。
“企业是要追求效益的,如果一味考虑非标准体人群的保障,必然导致企业亏损,最终影响的是全体客户。”这位销售经理说。
除此之外,由于缺少政策扶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适用险种的动力不足。尽管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明确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包括税收在内的相关扶持措施未能及时到位,影响了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意愿。
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坦言:“我们也想接纳残疾人参投商业保险,但现有条件下,如果没有政府支持,开发残疾人适用险种就意味着亏损。”
让“烫手山芋”变成“香饽饽”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为解决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难的问题,不少地区都做了积极探索。
天津市残联联合商业保险公司推出残疾人“安康保险”,多年来已经为十多万名残疾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2020年,宁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惠及9万多名残疾人;海南省2017年开始就将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事项中,每年投入财政资金近千万元……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要解决残疾人参保的可及性问题,政府要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同时与保险从业机构加强沟通,多方合力积极探索残疾人保险的“新兴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其中规定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专家建议,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拒绝”行为的监管,同时健全相应投诉机制。
业内人士建议,各地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购买残疾人保险服务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更为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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