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打出整风肃纪的"组合拳"(2)
2021-04-09 14:40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同样的难题也摆在三门峡市检察院党组面前。
针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该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汇编了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哈尔滨市检察院探索进行线索倒查,将2018年以来已查处的执法司法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重新“过筛子”,全面清查违反防止“三个规定”情形,已对1名干警干预司法的情况进行纪律处分。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宜宾市检察院为此专门向干警家属寄送了一封检察家书,动员家属做好“廉政监督员”。同时,该院还制作《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将“六大顽瘴痼疾”和司法行为不规范等内容纳入填报内容,148名检察干警参加了两轮常规填报和一轮补报,对450人(含干警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信息进行了查询比对。徐州市检察院通过调取工商税务登记等手段,核查出涉嫌违反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的在职检察人员8名,退休人员5名,已作出相应处理。
片断三:治重症,需猛药
“纸面服刑”等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三门峡市检察院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18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排查,对去年三门峡监狱正在进行的第二次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依法提出对5名罪犯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罪犯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在机制构建方面,该院与三门峡监狱会签了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
在六百多公里外的徐州市云龙区,聚焦违规“减假暂”(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当地检察院对36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并依法监督纠正1起“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消失,刑期未满”案件。
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检察院为此开展刑事立案专项监督,调取了呼兰区公安局案件483件卷宗499册,审查后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呼兰区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16份,公安机关及时回复后已完成立案186件,其余案件均作出了不立案理由说明。
徐州市检察院紧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建议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评查,并会同全市两级法院、司法局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已立案86件,发出检察建议67件。
“自律自警意识明显增强,比学赶超意识明显提高,案件质量意识明显提升,学习意识明显自觉,规范意识明显深化。”对比教育整顿试点前后干警的变化,宜宾市筠连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詹成刚连用五个“明显”进行概括。
片断四:走进田间地头
数据显示,去年教育整顿试点期间,三门峡市检察院120余名干警曾先后走进田间地头,累计向5万多名群众宣传教育整顿工作,收集并采纳群众对教育整顿提出的建议14条。此外,通过走访发现办案线索,该院提起了全省首例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当地产生积极反响。
灵宝市检察院开门向律师“问计”——邀请部分律师对该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撤回起诉和认罪认罚上诉的21起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辩护人权利保障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查,发现卷宗中缺少辩护意见材料、讯问笔录不规范等5个方面的问题。该院采取建立问题台账、逐案通报、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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