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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团伙专坑老年人 养老金融骗局"野蛮生长"(3)

2021-04-09 14:18经济参考报浏览:

  “政府想尽办法牵线搭桥,银行一听说是养老机构都‘不来神’。”中部某省一家社区养老服务公司负责人透露,行业做得好的养老机构利润也只有7%至10%,养老机构资本投资回收期一般需要8年以上,实现盈亏平衡需要3年以上,一贯追求利润、严控风险的金融机构对养老机构融资态度谨慎,融资路径很难走通。 
  怀着美好的愿望进入养老产业“新蓝海”,却发现“现实很骨感”。部分机构投资者在“赌博”“回本”意愿驱使下铤而走险,通过预付型养老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养老机构“爆雷”“跑路”现象屡禁不绝。 
  记者了解到,不少涉案养老机构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不仅迅速解决资金运转问题,加大投入、规模建设后还“美誉度”倍增,一跃成为行业“标杆”。此外,也有部分负责人热衷于将钱转向高利贷及其他投资领域,简单粗暴“钱生钱”。 
  “一些养老机构从建立之初就采用成本最低的租地建设、亏本造景的运营模式,只为‘圈钱’后转移财产或直接跑路,将骗局运用到极致。”一名经营养老产业多年的负责人说。 
  “多头”变“无头” 监管弱化虚化 
  记者调查发现,通过预付型养老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养老骗局”涉及民政、金融、工商、公安等多个监管部门,但实际上各部门“多头”监管演变为“无头”监管,发现苗头甚至都难以执法、不敢叫停。 
  2019年1月,民政部正式发文,根据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登记和备案管理。民政部同时要求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新政给养老机构“松绑”,推动养老行业加速发展。然而,由于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不足、抓手不够、落实不力,管理陷入虚化。基层民政部门反映,随着养老机构在民政部门从注册到备案的审批要求变化,养老院“先建设再备案”“先经营再登记”等“先斩后奏”现象层出不穷。 
  事实上,“爆雷”机构大多没有在民政部门备案,也未享受相关补贴,而民政部门仅握有对享受床位补贴的机构采取“停发补贴”的权限,对违规机构约束力度小。“即使发现未登记机构收了老人,民政部门难以执法,更担心驱散老人会引发稳定风险。”中部省份一位民政部门工作负责人坦言。 
  甚至部分养老机构在“爆雷”前,民政部门也曾对其开展过相关专项排查,但这些机构的营销团队大多游击式拉客,安排老人入院参观时间变换不定、行迹隐蔽,职能部门很难开展“蹲守式”监管。 
  “爆雷”机构大多私下收取现金、打入负责人私人账户,不走公司账务,甚至定时销毁收账记录,财务渠道难以审查。而且,一个养老机构下设好几套营销人马、多个签约主体,即使某个渠道、团队被举报,立刻又能换个名头“卷土重来”,难以清查。 
  “某涉案非法吸收10多亿元的养老机构,早在多年前民政部门就已察觉,并多次报告给金融、公安部门,但骗局并没有被及时阻断。”一位民政部门负责人坦言,部分职能部门秉持“不管还不会出事,一管立即就会‘爆雷’”的观念,认为一旦公开信息或阻断机构非吸,会引发老人集中挤兑,特殊群体的安全、稳定风险难以防控。因此,相关部门“只能约谈负责人”,但这样的告诫基本没有任何效力,执法也沦为空谈。 
  兼顾产业公益性和盈利性 
  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尚处于不成熟阶段。业内人士表示,养老行业乱象与其当前的发展困境有关,要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根本在于平衡公益性与盈利性,促进养老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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