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字号遇"李鬼":黑作坊造假全聚德烤鸭20余万件(2)
2021-03-30 14:08正义网浏览:次
5万多只假烤鸭被卖给游客
2018年起,谭某某等6人在丰台区、大兴区等地,成立多个造假黑作坊,以贴标方式将无牌散装烤鸭改头换面冒充全聚德品牌烤鸭。
其间,黑作坊主事先订购封口机、打码器、卷饼、酱,从烤鸭制造厂以20元左右价格购进真空包装烤鸭(俗称“白皮鸭),作坊成员利用封口机、打码器将“白皮鸭”全聚德包装袋、卷饼简单组装成假冒全聚德注册商标的烤鸭。因为工序非常简单,所以黑作坊往往呈现家庭式作案。比如谭某某就带着自己刚满十八岁的儿子一起制作假烤鸭。操持同样“营生”的,还有闵某某夫妇、高某某、王某某等人。
那么,假烤鸭又是如何避开市场监管,最终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呢?
像高某某等小黑作坊主一般为了实现成本最小化,会全程负责生产、加工、销售和配送。而像谭某某这种生产大户,为打开销路,除了小部分由自己销售外,大部分都卖给了“中间商”刘某某,刘某某再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北京持证导游低价推销假冒全聚德烤鸭。
“我这有便宜的全聚德烤鸭,你要不要?”刘某某并不是有特别的路子,而是采取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在网上加入一些导游群,添加好友后再兜售。部分导游禁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答应帮忙推销。久而久之,刘某某的名气也大了起来,导游们给他起了个绰号“鸭王”。
黑作坊按预订数目生产后,这些假全聚德烤鸭将被送往鸟巢、八达岭、颐和园等旅游景点或旅游大客车集散地,以40元至4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部分导游,导游再以一百多元的价格冒充全聚德烤鸭向来京游客进行推销。普通游客很难分辨出这些披着假外衣的冒牌全聚德烤鸭,且游客离京后即使发觉产品不对,一般也不会向导游追责。
在这个制售假的链条中,还有两个关键人物——林某某和张某某。
林某某(另案处理)是一个专门生产假冒包装材料的供应商。几个造假大户和林某某都有生意往来,黑作坊主通过微信与林某某约定假冒包装材料的数量、样式、规格,甚至防伪标识的样式,然后林某某按照要求进行生产。
林某某雇用运货的司机张某某,则是本案中负责运输、对接的,促成交易实际完成的重要角色。在包装材料生产完毕后,张某某会将成箱的包装材料运送到不同的黑作坊处。民警抓获他时,在库房里起获20余万件假冒全聚德的包装材料。
截至案发,这种制假售假产销链条持续时间两年有余,实际销售的假冒全聚德烤鸭数量高达5万多只,涉案金额达上百万元。
查筛600余万条微信聊天记录
丰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毅荣告诉记者,该案为北京市首例全链条打击制产销老字号品牌的犯罪案件,在提前介入阶段,专案组组长刘亮提出确定打击层级及重点打击对象,并就不同层级的涉案罪名及取证方向提出建议。
“在审查逮捕阶段,侦查机关向我们移送了15份手机取证报告,这些电子数据是认定本案犯罪事实的关键。”刘亮回忆,专案组全员放弃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从海量电子数据中筛选有价值的聊天记录,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从600余万条微信聊天记录中筛选出几千条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的记录,这些记录对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以及未销售的假全聚德烤鸭的价值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未销售的假全聚德烤鸭的价值如何确定?这成为摆在专案组面前的一个问题。在审查侦查卷宗时,检察官发现价格鉴定报告书认定的烤鸭单价是118元,鉴定机构作价依据是市场调查及全聚德公司的产品价格证明,但在梳理被告人微信聊天记录时发现,部分被告人线上销售假烤鸭的单价大约为45元。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之规定,专案组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未销售的产品价值以实际销售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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