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成本竟然自制炸药采石 20人涉非法制造爆炸物犯罪(2)
2021-03-17 14:23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阳谷县公安局展开强有力的侦查后,郭鑫、李振国、陈小平等同案被告人分别于2018年5月、2019年4月、2020年11月先后到案,并被阳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审理时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因受雇剥取火药的王桂兰、魏杰等12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庭审后退赔全部违法所得,且具有自首情节,考虑各被告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犯罪动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予以综合考量,经向上级法院请示,上述被告人均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处罚。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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