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锅”随意安装时有坠落,到底该由谁来“背锅”?(2)
2021-03-17 13:45新华每日电讯浏览:次
违法贩卖“卫星锅”现象依旧普遍
记者在淘宝、闲鱼等电商平台上搜索“电视雷达”“电视天线”等关键词后,出现了大量违法售卖“卫星锅”的商品信息,售价从100元至300元不等。名为“正版批发商城”的商家告诉记者,“卫星锅”必须要放在室外,“也可以固定在空调外机上,有条件的可以用冲击钻和螺丝,把‘卫星锅’固定在外墙上。”
此外,还有一些商家打着合法的“户户通”“卫星锅”的旗号,出售自制“卫星锅”,表示可以超出“限于农村等地区使用”的规定,在大城市亦可使用。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涉及市场监管、海关、广播电视等多个主管部门。
邵怡说:“我们走访了黄浦区文化主管部门,该部门表示拆除违法‘卫星锅’要协同的部门众多,涉及数千个具体拆除点位,且需要街道的配合。区里文化执法人员只有数人,单打独斗很难顺利完成。”
记者在一份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的采购项目合同中发现,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曾向一家建筑工程公司购买拆除一个老小区里“卫星锅”和恢复墙面的服务,价格超过4万元。若对数千处“卫星锅”进行拆除,服务成本巨大。
化解高空之痛不能“一个人战斗”
为化解“高空之痛”,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制发了多份检察建议,认为城市主要区域应当开展对违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可由文旅部门归口管理、多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综合治理,进行批量拆除。文旅部门应当全面核查辖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安装、使用情况,依法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形,并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进行查处等。
“街道等基层单位应协同主管部门工作,引导群众自主处理与依法处理结合,排查各类违法情形后依法移送文旅、市场等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文旅部门、各街道,对区域内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开展专项排查。”邵怡说。(记者兰天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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