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文国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02-26 15:25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浏览:次
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文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文国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文国栋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文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文国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文国栋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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