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PC版

[新京报]严厉追究事故责任,重申安全生产底线

2021-02-25 14:29新京报浏览:
  ■ 社论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日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1.10”栖霞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由于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45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原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原栖霞市市长朱涛被刑拘。对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28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无独有偶,近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也公布了平遥二亩沟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同样对45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9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追究刑事责任。
  两起事故均造成10人以上的死亡,教训十分深刻。此次两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问责,体现了对生命的珍视、对死者的告慰,以及对安全责任事故绝不姑息的态度。
  特别是,公众注意到,多名公职人员被严肃处理。山东栖霞原市委书记、原市长双双被刑拘。山西省也处置了一大批公职人员。如此凌厉的态度,历年来十分罕见。
  这也表明,不管是什么职位的官员,只要存在失职、失察等行为,就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要说,涉事官员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公然迟报瞒报事故。惟有不姑息、不迁就、不糊弄,才能从源头杜绝灾难发生。
  复盘两起事故原委,有着惊人的相似。其一,均涉违规组织生产。栖霞爆炸事故井下违规混存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井口违规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混乱;平遥爆炸事故系因违法开采保安煤柱,违章爆破产生明火引爆瓦斯。
  其二,均存在人为隐瞒、迟报情形。在栖霞,堂堂市委书记竟然直接拍板不报;在平遥,相关各方统一口径,企图瞒天过海。
  违规违法在先,而拖延遮掩在后;企业肆无忌惮,地方政府监管不力,两起惨烈的“天灾”,实则连着实打实的“人祸”。必须严厉问责,才有可能还死者以公道,并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消除火灾隐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不能总是让民众拿生命为管理混乱、监管失职买单,也不能总是以“亡羊补牢”作为搪塞民意的说辞。
  两起事故也警醒人们,地方经济当然要发展,但不是以安全事故为代价的发展,不是“带血”的发展,而应该是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也应该成为各地各级政府的共识。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进入新发展阶段,各地各部门尤其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这中间,企业责无旁贷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政府部门要强化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实施最严密的监管,绝不能“牛栏关猫”,以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无视劳动者的生命。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一起起惨烈的安全事故以血的教训告诫人们,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盯牢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同时,也必须以最严厉的问责,盯紧每一个责任人,使之不要健忘、不能健忘、不敢健忘。(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