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方百春决定逮捕
2021-02-19 13:38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2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江西省抚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方百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方百春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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