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需求从严管控 专家把脉老年代步车乱象(2)
2021-02-01 14:35正义网浏览:次
工信部等六部委2018年印发的通知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指出其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
根据国家规定,属于非机动车的代步车种类专指是“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平均驾驶时速在40-50迈的老年代步车明显不符合非机动车的标准。
“现在交通管理规范主要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四轮老年代步车的生产标准、号牌和执照管理规范尚未出台,目前执法依据欠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翔认为,目前四轮电动车管理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而各地出台相关规范不一致,选择性执法现象严重,是导致老年代步车在灰色地带肆意横行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在上游的生产环节管理不严也是老年代步车横行的重要原因,直接导致源头放水,下游遭殃。“生产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导致满大街老年代步车超标准被生产和改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对此阐释,老年代步车乱象的根源在生产环节。几乎所有的老年代步车都没有遵守时速限制,要么是生产厂家不遵守规定,要么就是改装环节不遵守规定,导致大量违规的老年代步车上市、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除了法律依据欠缺外,也反映出老年群体实际的出行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郑翔补充道,多数老年人出行买菜、接孩子、逛公园等最后一公里需求是代步车快速繁衍的重要原因,不可轻忽这个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
破解老年代步车管理难题须强化源头管控
挤占机动车道、私家车位,危险驾驶,老年代步车乱象被频频诟病,加快法律规范迫在眉睫。
“需要规范生产、销售环节,明确标准,在市场准入环节形成可行的牌照管理、驾驶员管理制度。”郑翔提出应该重视规范制定和出台,才能让执法有法可依。
规范出台还需要治理同步。“应该严肃治理,不能放纵这种不安全不合法的交通乱象。”杨小军提出治理的关键在强化源头管控。应该以法为据,生产环节从严执法严格管理,对于生产改装超速的老年代步车的厂、店、铺,依法打击。杨小军补充道,还要加强下游的治理,对于不合规上路的代步车交警部门应该依法处罚,依法扣押。
老年代步车问题重重,郑翔认为,一禁了之并非管理最佳策略,还是应该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各地交通流量、实际需求不一样,例如城市与农村,平地和山地,也可以适当考虑划定限行区域,并且为这种新兴的城市交通工具匹配相应的道路设施设计、停车场所等。”
“也应该从丰富老年群体的交通出行方式、合理完善城市道路布局方面着手。”郑翔认为应该积极倡导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便利性、舒适性、可达性,破解老年群体出行的“数字鸿沟”,为老年人提供确实可行的出租车服务,网约车便利,更进一步,城市规划部门应该考虑科学的城市布局,提高市场服务的精准性,例如快递站、菜市场、小学与居住区之间的距离应合理。
2020年9月1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工信部组织行业专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多次讨论,各方已达成“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使用、安全和环保要求不降低”的共识,形成《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根据工信部公开征集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该方案预计2021年发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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