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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内置广告“关不掉”怎么办(2)

2021-01-14 12:53法治日报浏览:

  广告内容真假难辨,个性化推送泄露隐私,在多重因素的发酵下,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大量用户发声要求App广告设置“关闭键”了。
  关闭广告难度较大消费者选择权受限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如果认为App广告内容不适,应该有权利自主点击关闭广告。同时,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荐。
  《报告》显示,对600款App广告行为进行分析后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如汽车之家、快看视频、36氪等。仅有14.5%的App可以找到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
  关闭App广告确实并非易事。据报道,不少App故意在广告界面设置两个“跳过键”,一个明显的“跳过键”是诱导点击广告,另一个不起眼的“跳过键”才是真正的“关闭键”。还有一些则利用技术手段,设置广告页面只有两次点击才可跳过广告,也就是说第一次关闭是无效的。
  对于此类无法关闭的App广告,郑宁介绍称,我国不少法律条文中都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也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不可关闭的App广告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广告是互联网企业普遍的营利模式,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信息,因此合法正当的广告推送应该被允许,但是广告的推送应当合法合规,应设置显著的‘一键关闭’。”郑宁说。
  广告发布严格把关监管执法力度加大
  App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亟待引起重视。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App广告千人千面,广告数量相当庞大。因此,关键在于App发布者要尽到对广告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义务,为消费者“把好关”。
  据郑宁介绍,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发布。同时,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等条款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赵占领补充说明称,App的经营者作为广告的发布者或者经营者,按照广告法的规定,需要审核广告主的资质,还有广告内容的真假以及合法与否。如果广告内容中存在虚假宣传,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就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市场监管,郑宁建议:第一,监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惩戒;第二,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第三,行业协会加强自律。
  在赵占领看来,App存在的广告乱象,有些是明显违反现有法律的规定,这些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弹窗广告之外的其他类型广告,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很难直接要求他们提供关闭方式,所以需要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来解决。(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郑雅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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