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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落地即生威 从纸面走进现实(2)

2021-01-12 12:46法治日报浏览:

  石佳友指出,民法典在系统总结以往民事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比较法的最新成果,新规则将更为公平合理地配置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和需求均作出回应”。
  提供法律依据 构建权利体系
  1月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收到了首件侵害人格权禁令申请。申请人某地产公司称:某自媒体用户李某系该地产公司所开发楼盘的业主。2020年5月14日至8月20日,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账号上累计发布了11篇侵害某地产公司名誉权的文章。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李某在前述侵权文章被平台删除的情况下,又相继发布了5篇侵权文章。该公司认为,李某的上述行为对其名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向法院申请侵害人格权禁令:请求禁止李某在其使用的自媒体平台发布涉及某地产公司文章的行为。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作为担保。
  侵害人格权的一些行为,如果无法被及时制止,无法为权利人提供及时的救济,尤其是在当前的网络时代,其损害结果不可逆转,甚至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鉴于此,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了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石佳友指出,人格权禁令制度是民法典的重要创新,允许当事人在损害实际发生前,请求法院及时制止相关的侵权行为,以阻止损害后果的实际发生或扩大,是人格权制度积极预防功能的重要体现。但是,这一制度的适用也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是针对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因此,法院要严格掌握审慎适用,既要及时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譬如他人合法的言论和批评自由,在二者之间维系合理的平衡。
  落地效果初显 仍需多方努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带来的影响将是深远和全方位的,民法典如果想有一个好的落地效果,还需要多方努力,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民法典中一些极为重要的原则和价值,不仅对于规范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而且还将指导司法机关的民事审判以及立法机关在未来的民事立法活动。”石佳友指出,就司法机关而言,如果欠缺具体的裁判规则,法官可以援引这些价值和原则作出裁判结果,从而使其产生规范性效果。对于立法者而言,未来在制定民事单行法的时候必须遵从这些民法基本价值和原则,而不能制定与之相冲突的规范。
  “一部好的法律需要各方面遵守和严格实施,方能实现良法善治。”谈及在今后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该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典,张新宝认为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掌握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提高司法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裁判案件,特别是对新增加和修改的条文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严格实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记者 朱宁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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