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翻车”的网红带货如何重回正轨?(2)
2021-01-04 13:28工人日报浏览:次
在此前一名网红主播带货燕窝销售过程中,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该主播涉事直播公司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燕窝品牌方作为销售主体,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
在采访中,多位法律专家与业内人士都表示,在直播电商发展飞速的当下,主播对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审核义务,带货时不能只盯着业绩和数据。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表示,如果网红只是代言及宣传而非带货,属于广告法规制的问题。如进行虚假宣传构成违反法律法规发布广告、代言侵犯消费者权益,则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维维表示,如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还可以选择向做代言的网红追责。消费者在购买网红推荐商品时,应及时留取网红宣传产品的视频及图片等证据。如果受到误导欺诈,或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网红又不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先向消协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仍无法解决问题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同时也要睁大双眼,在看到网页或者产品宣传页的数据时要多留心数据的来源。如果数据是来自公开发表的科学或者医学文献,有能力的消费者还可以追根溯源,注意看看文献的本意是否与品牌宣称相符。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借鉴电商平台的保证金制度,让品牌方在签合同后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让他们不敢造假。另外,也可以采取主播先行赔付消费者模式,让主播的团队更重视选品。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面临巨大损失。
记者:车辉 杨召奎(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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