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万"投资蓝图"没一个环节是真的 被害人险成害人者(2)
2020-12-30 13:44正义网浏览:次
5月18日,徐国峰又说城南街道给了他最后一批房子,错过可就没了,这次总共2200平方米。刘飞已经没钱了,于是介绍朋友拿了1200平方米,总计765万元。
8月,二人约定拿回第一笔投资及收益的时间到了。徐国峰非常爽快地打给刘飞470万元,其中本金340万元,收益130万元。短短4个月,竟得到了超过38%的收益,算下来年化收益率高达114%。刘飞很高兴,认定徐国峰这个朋友值得交。
8月23日,徐国峰称其又在郭巷街道拿到108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可以分出360平方米供刘飞投资。刘飞此时早已对徐国峰深信不疑,遂介绍朋友买了180平方米,总价162万元。由于自己没买,刘飞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单独借给徐国峰58万元。
9月底,刘飞和朋友一起找到徐国峰,要他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及收益。但这一次,徐国峰可不像上次那么痛快,而是找了很多理由拖延,还发给刘飞一张进账支票以证明自己的财力。细心的刘飞发现,支票上大写的数字与徐国峰的书写习惯一致,便起了疑心。10月8日,刘飞和朋友再也按捺不住,兵分两路,一路去找徐国峰,一路去城南街道打听拆迁安置房的事情。事已至此,徐国峰终于无法隐瞒,告诉他们这一切全是骗局。
刘飞恍然大悟,原来之前那么高额的回报,不过是自己陆续投进去的本金。算下来,自己和朋友前后投入了1947万元,这些钱都被徐国峰陆续还给了沈军。
被骗后作假证,被害人差点成了害人者
2018年10月中旬,沈军和刘飞先后报警。接警后,吴中区公安分局立刻开展侦查,并于10月18日将徐国峰抓获归案。2019年1月,该案被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徐国峰勾画的“投资蓝图”没有一个环节是真的。徐国峰曾显摆自己加了领导的微信,其实是他用和领导相同的微信头像伪造的微信;《以房抵工程款协议》《补充协议》、银行汇款凭证、收款证明函等材料,也没有一个是真的,就连材料上的公章,都是他通过电线杆上的小广告找人伪造的。
被害人还不止沈军和刘飞,2019年2月,一个名叫王辉的人找到承办检察官。王辉是一名房产中介,徐国峰曾是他的客户。2018年7月,徐国峰向他表示要购买一套学区房。此时,王辉已经离职,便将徐国峰介绍给前同事章梅梅。在购房的过程中,徐国峰得知房产中介可以帮忙垫资,便告知章梅梅自己投资拆迁房需要部分资金,希望能提供370万元垫资,由自己支付利息,拿到房后全部交由章梅梅独家销售,同时还能低价出售安置房给王辉、章梅梅。因对徐国峰的财力深信不疑,章梅梅便答应为其筹措资金,王辉答应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二人还各向徐国峰购买一套安置房。
后徐国峰因涉嫌诈骗被抓获,章梅梅便将徐国峰告上法院,要求徐国峰偿还370万元借款,保证人王辉承担连带责任。因有借款合同为证,法院一审判决章梅梅胜诉。
然而王辉却感到“冤枉透顶”。“借款时,说好的是投资政府抵押给徐国峰的拆迁安置房,现在都知道这些安置房并不存在……所以这个根本不是借款,而是诈骗。”
双方各执一词,徐国峰和章梅梅一口咬定借款由头是“为了徐国峰购买学区房”,并有借款合同为证,而王辉却拿不出任何有力证据。
到底谁在撒谎?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吴中区检察院启动了补充侦查程序,通过调取徐国峰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2018年8月15日,徐国峰在发给章梅梅的微信中,明确提到了这笔钱是用于投资“抵押房”,还给出了370万元这个数字的计算过程:投资抵押房共计660万元,还差410万元,其中意向金40万元,还差370万元。
在证据面前,章梅梅终于承认,自己之所以说假话是因为一旦该笔事实被认定是诈骗,徐国峰已无钱归还,自己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而如果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则可以向保证人王辉追偿全部债务。根据自行补充侦查收集的新证据,该院于2020年5月8日对此笔370万元向法院提出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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