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PC版

正义网评|保护好我们的脸,保护好个人信息(2)

2020-12-15 14:12正义网浏览:

  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就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要求收集信息行为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且应当保密和正当合法的进行使用。今年10月首次亮相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规定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即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绝不是私人自己的事务。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即便法律有所规定,但私人很难在事实上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为了保护信息主体的利益,必须要有力第三方的介入,以实现双方地位的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自监管”的模式,较为贴近我国传统的行业主管部门专门监管模式。我们相信,通过各方的不断努力,老百姓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将有望进一步得到妥善解决。但相关的法律规范能否实现其制度目的,还要留待司法系统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具体实施。我们拭目以待。(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