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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全家腐 全家覆(3)

2020-12-11 14:0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干部自身不正不仅不能帮助子女健康成长,反而容易把子女引向歧途。
  在曾令亮父子的案例中,曾国光原本是一名普通警察,1996年8月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参加工作,后来又一步步走上派出所所长等岗位。但其深陷贪腐的父亲曾令亮认为,儿子在派出所工作,涉世不久不深,看着也很辛苦,就让他“下海经商”,安排其与商人交往“做生意”,最终导致二人相互利用,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值得注意的是,领导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利用和领导干部的关系谋取私利的现象也屡屡发生。张琦的司机周某,利用张琦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招标、土地招拍挂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现金450万元。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茂才的司机乔立志,帮他人承揽价值数亿元的工程,先后收受好处费375万元。湖南省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家的保姆胡兴红,凭借与领导“说得上话”的便利,帮人调动工作,从中捞取好处费。
  “管理、教育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义务和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田坤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中的“家风条款”不断完善,对引领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供了更有力有效的制度支撑。
  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家风建设,防范家庭式腐败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关系到党风政风,影响着社会风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作风建设范畴,以党内法规形式予以制度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的处分规定。
  “中央在制定家风建设相关规范时,特别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比普通党员干部更高的要求。”田坤表示,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以党风的好转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引导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始终紧抓惩治不放松,全面强化震慑,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惩治腐败,强化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并对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处理。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行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对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相关情况作出规定。针对“贪腐父子”等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湖南出台《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等规定,从制度层面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作出规范,严防“家族式腐败”。东风公司等单位开展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廉洁风险防控。
  家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廉洁文化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方面发挥着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发挥廉洁文化、优良家风的教育作用,以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等为载体,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谨防不良风气,持续加强家风建设,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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