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
PC版

至少38名厅级干部被查,消除中央单位京外机构监督盲区(2)

2020-12-07 13:45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
  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
  消除中央单位京外机构监督盲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分党组书记、局长袁昌模,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毕华……近期,多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至少已查处38名厅局级干部,派驻机构改革后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督对象点多、线长、面广,权力运行相对封闭,是不少中央单位面对的难题。受此影响,对京外机构公职人员的监督很容易出现“上级太远、同级偏软、属地失管”等问题。有的中央垂管单位如海关、税务等,执法权力主要集中在基层,面临的廉政风险和挑战也愈加严峻复杂。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探索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督的有效机制,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破解中央单位京外机构监督难题提供了遵循。
  作为中管金融企业实行派驻改革后保险领域的第一起腐败大案,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总裁刘虹的查处就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保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监委通力配合下完成的。该案仅涉案企业经营主体多达20余家,调查取证涉及11个省级地区。记者发现,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查处的38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中,有35人都是由派驻机构和地方纪委监委协作审查调查。这样的工作模式,已成为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的鲜明特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对所属行业、业务管理、人员特点等比较熟悉;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在协调地方各机构、人员调配、手段措施等方面优势比较明显。通过联合办案,监督合力得以增强,为深入查处中央单位京外机构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提供了重要组织制度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去年底开始,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探索开展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推进“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一体贯通”,部署海关系统各单位结合“省情、市情、关情”,因地制宜建立“组对省”“关对省”“关对市”的协作配合机制。汕头海关原党组书记、关长李小敏,以及汕头海关原党委委员、副关长欧阳晨等案件的查处均得益于此。
  目前,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和直属海关已与29个省级、14个市级纪委监委签订协作配合办法,协作配合机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已向地方纪委监委妥善移送海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27件,较未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之前增长170%。通过细化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联合审查调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定期联席会议、教培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措施,消除基层海关监察监督盲区。
  在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配合的同时,如何抓早抓小,加强对京外单位的日常监督同样重要。针对商务部、中国贸促会机关机构分布在京内外、境内外,摊子大、战线长的特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日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蹲点调研,通过与13名党组成员和721名局处级干部谈话,重点了解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责任担当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
  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多,监督对象辐射海内外,在做到监督全覆盖的同时也要精准施策。国家开发银行发挥机关纪委和分支机构纪委优势,建立起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中心、各级纪委为节点、支部纪检委员为基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对一级分行和驻地审计机构总行党委管理干部,从提醒教育式监督、问题导向式监督、分析研判式监督等3个维度,细化16种监督手段,并设立海外机构廉政专员,把在涉外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对“海外机构负责人”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廉洁风险事件,执行向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和所在机构主要负责人双线报告制度。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