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简历?(2)
2020-12-07 14:06新京报浏览:次
判决文书显示,2014年12月起,孙康先后就职多家公司,负责简历销售工作。其间,孙康通过私下帮助购买招聘账号的企业下载简历、或通过网络从他人处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求职者简历,并存储于个人电脑中,共计64万余条。此后,孙康多次向吴某某等人提供或出售其非法获取的求职者简历,并从中获利。
2019年9月,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定陈楠等四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判决书显示,2016年,陈楠通过网络结识北京某招聘咨询公司员工何召忍。为提高业绩收入,何召忍与销售主管合谋,从公司内部资料库中找到相关企业信息,制作虚假服务合同,违规向陈楠出售招聘企业账号。陈楠获取上述企业账号后,再转卖给他人,数量巨大。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师立康告诉记者,在售卖简历的产业链中,无论是售卖简历者、售卖企业账号者、提供简历提取技术者还是购买简历者,均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师立康称,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行踪轨迹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直接或间接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师立康认为,想要遏制售卖简历的现象,需要出台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细则,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各平台也应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清哪些企业账号存在疑点,分辨出哪些账号是在恶意收集信息,并及时查封;遇到非法招聘售卖个人信息的企业账号,应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 (记者 刘名洋 实习生 慕宏举)(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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