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打击黑灰产“部督”案件追踪(3)
2020-12-07 13:19新华每日电讯浏览:次
李文昌分析认为:一是没有资质,非法经营,无证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无论是短信业务还是群发信息,都是电信增值业务,均属于需经电信管理部门许可方能经营的业务。也就是说,想从事这些业务,都需要“持证上岗”,否则就是非法经营。
二是下家基本上是违法犯罪的团伙。根据《刑法》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号商、卡商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为下游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三是对不特定普通人造成危害,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被下游犯罪活动诈骗、盗刷银行卡等造成财物损失,甚至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即使你不卖卡,身份信息也可能被冒用,办黑卡的人可能用你的身份信息偷偷地多办一张。如果这张黑卡被用于违法犯罪,警方在调查时可能会溯源到你。警方和你都需要从是否有主观故意、是否非法牟利等多方面佐证,排除犯罪嫌疑。”李文昌解释道。而这将给普通人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扰,也给办案机关的侦查取证造成一定的干扰。
警方提醒,一旦发现身份信息被非法分子盗用注册实名手机卡,应该拨打运营商的电话解绑和注销。其实,对个人来说很难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必要时可以“运营商监管不力”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民事追偿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案组民警表示,对警方而言,打击网络黑灰产的难度比普通犯罪案件的侦办难度要大很多。挑战和难点在于该类犯罪是技术型犯罪,摸排犯罪线索难、固定证据难,且从业者遍布全国各地,“抓捕尤其难”。
此外,警方呼吁,深度治理网络黑灰产各电信运营商、网络平台等也应积极行动起来,警民携手共同压缩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记者刘邓)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民警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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